2021-07-28 14:57:23來源: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網站
??近日,經甘肅省政府同意,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出臺了《甘肅省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甘信用辦發〔2021〕3號,以下簡稱《辦法》),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工作,維護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有效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撐。
??《辦法》體現了權益保障性。這是我省第一個系統、全面就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建立起了對違法失信者在付出一定代價且通過積極整改、消除影響的,應當給其提供改過自新、修復信用機會的制度。《辦法》明確,除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明確規定不可修復的情形外,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后,均可按要求申請信用修復。
??《辦法》體現了全面規范性。分別明確了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的條件、申請材料、程序及時限,細化了行政處罰信息的分類,明確了信用修復的監督管理與誠信教育的正面引導,確立了信用修復的誠實守信原則。
??《辦法》體現了協同高效性。明確了認定單位同歸集機構之間、不同級信用平臺網站之間、認定單位同同級信用平臺網站之間、“信用中國(甘肅)”網站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之間,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的協同聯動機制,實現了對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結果的及時同步更新。
??《辦法》體現了務實操作性。明確了失信信息的4種分類(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刑事處罰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信用修復的5種主要方式(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止失信信息公示、標注失信信息、屏蔽或刪除失信信息、其他方式的信用修復),申請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的2個渠道(認定單位、歸集機構),使信用主體、認定單位、歸集機構在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時可遵循、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