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4:45:52來源: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起草背景
??為推進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經營、執業行為,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經紀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省、市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的要求,充分借鑒其他省市信用評價成果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制定依據
??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中辦發〔2022〕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住建部等部門《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房〔2016〕168號)、《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等政策要求,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信用信息組成、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評價及應用、信用公示和修復、附則六個章節27項條款,詳細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從信用采集到信用修復全流程。主要內容可概括為:
??(一)總則。對《辦法》目的和依據進行了闡述,明確了適用范圍和信用評價工作的基本原則,對“信用評價”進行了術語定義,針對各級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信用評價工作中的職能進行了劃分。
??(二)信用信息組成。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構成。
??(三)信用信息采集。明確了信息采集“誰監管、誰采集,誰產生、誰負責”的基本原則,采取“自行申報、自動采集、主動錄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同時針對信息采集可能出現問題,開通了線上異議申訴渠道。
??(四)信用評價及應用。依據《西安市房地產經紀良好行為信用加分標準》、《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不良行為信用扣分標準》對經紀機構經營行為進行信用評價,實施積分量化管理,按照機構信用評價結果將經紀機構信用等級劃分為A、B、C、D級,起始分為60分,信用等級評價周期為1年,信用等級隨其信用分值情況動態調整,對機構實施獎懲相當的監管措施。
??(五)信用公示和信用修復程序。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信息通過“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社會公眾及經紀機構可登錄“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平臺”,直接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分值、信用等級,加分、扣分情況等。明確了信用修復程序及修復時限等情形。
??(六)附則及評價標準。闡明信用評價過程中的責任認定。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房地產經紀經營活動的相應影響程度,對信用加分和信用扣分標準進行細分,制定了12項良好信息加分項,按照一般、嚴重的危害性,制定了10項不良信息扣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