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14:36:17
【政策匯編】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同時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提出積極化解累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深入整治金融亂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穩定房地產市場,堅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加快建立長效機制。
??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住建部等31個部門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推出37條懲戒措施,對失信的房地產企業、個人進行聯合懲戒。措施分為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懲戒對象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者融資行為;停止執行懲戒對象享受的優惠政策,或者對其關于優惠政策申請不予批準;在業績考核、綜合評價、評優評先表彰等工作中,對懲戒對象予以限制和約束;加強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日常行政監管監察等五大類。
??上海發布《關于加強商品住房及其附屬地下車庫(位)等設施銷售監管的通知》規定,房地產企業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庫(位)等附屬設施,實行“一價清”制度,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對未出售的車庫(位)等附屬設施,房企應當出租給本項目內的業主、租賃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絕出租。
??7月24日,武漢發布《關于開展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培育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支持和規范個人出租住房行為;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7月25日,廣東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住宅用地禁止“捆綁”出讓和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同時,住宅用地宗地出讓面積不得超過下列標準:小城市和建制鎮7公頃,中等城市14公頃,大城市及大城市以上20公頃;住宅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0,規劃條件其他內容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明確不得建設封閉小區。
??7月26日,杭州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位(庫)銷售行為的通知》指出,嚴禁捂盤惜售和分批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一次性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取得預售許可后10天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單元、分批銷售。嚴禁無預售證項目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合同更名和炒賣房號。嚴禁捆綁搭售和價外加價,不得捆綁搭售車位(庫)或者捆綁其他附加條件。嚴禁車位(庫)超承諾價格銷售。
??7月28日,山東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共頒布14條調控措施。其中明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后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此外,還包括強化市縣政府主體責任、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強化二手房交易監管等。
??7月28日,無錫市發布《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修訂版,對市外戶口遷移申請人,在無錫市有建筑面積,54平方米以上所有權住宅的,同時在無錫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一年的;申請人在無錫市有建筑面積,54平方米以下所有權住宅,同時在無錫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居住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二年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在無錫市租住經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我市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條件的,準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錫落戶。
??7月30日,陜西省印發《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提到,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等五類房產可免征房產稅。??